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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助学工程”开始纳新~~~
“孤儿助学工程”开始纳新
每人每学年1万元

  本报7月29日讯 为确保青岛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儿童群体顺利就学,青岛市民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镇街、村居通过儿童主任走访随访,积极帮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到所在镇、街道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进一步规范2022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

  据了解,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孤儿助学工程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由青岛市慈善总会资金支持,拓展孤儿助学范围,其条件和标准与孤儿助学相同。

  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按月或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入学时已年满18周岁的,助学金从入学当月开始发放;入学时未满18周岁的,助学金从入学后年满18周岁的当月开始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就读期间受到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张琰 实习生 赵彬涵 通讯员 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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