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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近三年受理涉农知识产权案件226件、审结217件,涉案标的额3.35亿元
以法治力量护航种业振兴守护粮食安全

  金秋送爽,岁稔年丰。在第九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来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莱西市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举办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以“坚持全面严格保护,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服务青岛加速建设国际种都”为主题,通报近三年青岛法院涉农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司法保护成效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并发布典型案例,以法治力量护航种业振兴、守护粮食安全、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

  近年来,青岛法院扎实做好农业领域知识产权特别是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构建立体化强保护体系,为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贡献法院力量。近三年,共受理涉农知识产权案件226件、审结217件,涉案标的额3.35亿元,案件涵盖植物新品种权、农业专利、农产品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多种类型,涉农司法保护覆盖面、精准度、震慑力持续提升。

  青岛法院坚持严格保护、全面保护,以稳定、透明、专业的裁判规则,全方位守护农业创新成果和粮食安全,涉农知识产权审判取得新成果。深耕精品审判战略,通过强化证据保全、调查取证、委托鉴定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扩繁、假冒品种、掺混销售等行为,守护种业和种源安全,甜瓜“博洋9”、大豆“齐黄34”案先后入选全国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聚焦三农产业重点领域,依法审理涉及生物育种、农资农药、农机化肥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案件,以司法之力助推涉农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农业割草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等三起案件入选山东法院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优化跨域管辖模式,加强与烟台、潍坊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同联动,健全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体系,相关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宣传。加强多元协同保护,助推胶州大白菜、马连庄甜瓜等青岛特色农产品向新向优,深入“中国蔬菜之乡”寿光开展蔬菜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向寿光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并获积极反馈,实地走访多家农业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护航青岛特色农业和国际种都建设。

  青岛中院发布的10件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紧贴农业生产经营实际,覆盖植物新品种、农业机械、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集中展现法院从严打击涉农侵权、全力保障农业创新、维护农民及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导向,为广大农业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维权避险提供指引。

  典型案例

  网络证据支持赔偿诉求

  山东某种业公司是“齐黄34”大豆植物新品种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青岛某合作社及其经营者耿某通过抖音视频号及微信视频号许诺销售、销售“齐黄34”大豆种子。经统计,在不同日期发布的视频中宣传其生产、销售被诉侵权种子数量达310吨。山东某种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青岛某合作社、耿某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公司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1259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青岛某合作社、耿某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侵害“齐黄34”大豆植物新品种权的大豆种子,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按照山东某种业公司公证购买的侵权种子的价格每斤3.5元计算,310吨侵权种子销售额已达217万元,法院据此对山东某种业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30万元予以全额支持,并支持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

  法官说法:粮安天下,种为粮先。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明确,侵权行为人通过网络发布的有关销量等宣传,在没有反驳证据的情况下,应当作为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依据。本案有效利用网络证据确定侵权种子销售额,全额支持品种权人赔偿诉求,有力维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的司法导向。本案入选“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巡回审判庭审理跨域案件

  某科技公司是名称为“一种轮式谷物收割机传动系统及轮式谷物收割机”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公司发现某机械公司、昌邑某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的多款联合收割机产品均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遂以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机械公司、昌邑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机械公司、昌邑某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的五款联合收割机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专利权的类型、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及持续时间、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的侵权产品的销量达5127台、行业利润率、专利贡献度以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确定某机械公司、昌邑某公司赔偿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

  法官说法:本案系精细化确定赔偿数额、切实维护农业机械领域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赔偿数额的确定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的难点,法院根据农业农村部公示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中的侵权产品销量、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合理的行业利润率及专利贡献度,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提升了知识产权案件判赔数额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本案系跨域案件,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在巡回审判庭公开审理,并邀请当地技术调查官参与勘验,是人民法院“全域司法保护、全程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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