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7月16日下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建华做客民生在线,围绕“税收 法治 公平”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今年正式落地施行,请问增值税和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新法实施后会不会多交税?
刘建华:增值税法大幅放宽个人零星收入免税范围,精准惠及有兼职、副业、临时创收的普通群众。新法正式落地后,个人按次纳税起征点直接翻倍,单次(单日)销售额1000元以内,全额免征增值税。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国家延续最优惠民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绝大多数社区小店、便民商铺、个体创业者均可享受免税红利。
网友:近期人社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请您介绍一下青岛有关情况。
刘建华:青岛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工伤权益:2024年会同山东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26年6月底,已有5.7万名超龄人员通过税务部门缴纳工伤保险并获得了工伤权益保障。这次《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颁布,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要求由“可以”修改为“应当”,从制度层面对超龄人员工伤保障进行了重大升级,明确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强制参保范畴,既为广大超龄劳动者带来更为全面的权益保障,也为企业降低了潜在的用工风险。
“民生在线”下期预告
网谈时间:7月21日(周二)下午2:30—4:00
网谈单位: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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