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志强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将统计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考量,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在治国理政重要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定向领航。奋进新时代,我们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扎实践行统计法治建设时代要求,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以实干实绩为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统计法治建设重大意义
统计数据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对服务宏观调控、助力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擘画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健全完善,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方向、注入动力。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统计法治建设重大意义,以坚定的态度,坚实的举措,维护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加强法治建设是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改革发展实践一再证明,党的领导是统计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党历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正确思想方法,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法宝。新修改的《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就是把实事求是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法律层面确保党对统计工作的正确主张得到贯彻落实。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根本遵循。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扛牢防治统计造假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法治建设是统计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党这些年驰而不息纠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取得了很多成效,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依旧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定印发了相关制度文件,将统计造假、统计监督等内容纳入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纪法红线,构筑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高压态势。今年,国家统计局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我们与统计造假斗争提供了新的有力武器。我们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厉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有力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持续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第二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全面部署。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贯彻落实成效对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拓展延伸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维度,优化统计服务质效,增强参谋辅政能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新的统计贡献。
坚持多措并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显著成效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系统谋划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印发文件,着力健全组织体系、优化统计生态,提升统计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青岛市统计局坚持多措并举,协同全市各级各部门推动文件部署任务落实落细,努力汇聚强大工作合力,做到“四个坚持”,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坚持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并举。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各级各部门及时学习传达统计法治要求,自觉将工作各环节纳入统计法治轨道,全市上下掀起齐抓共管统计法治建设的新热潮。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在核查检查、调研指导中融入普法宣传,实现“一次进门、多重服务”,向基层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对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统计法治氛围,统计造假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第二,坚持源头治理和惩治问责并举。青岛市统计局不断健全完善数据质量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先后印发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典型案例通报等系列制度规定,拧紧各方数据管理责任链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强化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协同联动,推进统计数据随报随审关口前移,统筹做好数据平台、财务凭证、企业实地等各类审核检查,全面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第三,坚持理论教学和实战锻炼并举。精心选育镇(街道)专职统计工作队伍和基层统计人才,调配年轻化、专业化区(市)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实现区(市)执法机构设立全覆盖,配齐配足统计执法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扎实筹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能考尽考,通过人数居全省首位,全市统计执法机构一举达到法定履职要求。选派统计法治骨干参加国家、省统计执法检查,及时掌握最新法治要求与工作动向,在实践中厉兵秣马,各级统计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第四,坚持问题查处和整改提升并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实地核查检查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项目,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畅通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联动,高效完成党员干部遵守统计法情况审核审查任务。构建市、区(市)、镇(街道)、统计调查对象四维贯通培训体系,分级分类举办统计专业培训,提高一线工作质量。对照国家督察有关情况,对全市统计规范化水平进行再检视、再梳理,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统计生态显著改善。
汇聚法治之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统计数据的意义在于准确反映发展实际,统计工作的价值体现在促进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统计法治的作用则是保障统计产品发挥应有效能,为决策管理提供科学参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统计部门承担的使命任务,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引领统计事业稳步向前,凝心聚力、实干进取,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行稳致远。
依法开展普查调查。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深刻领悟“十五五”开局首个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计。聚焦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全面摸清“三农”发展新情况,为推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依法做好监测分析。坚持决策所需、统计所至,不断加大审核查询力度,运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构建“从月初到月末全时段”“从国家到区(市)全层级”“从行业到地区全领域”“从常规到专项全类别”的统计产品谱系,为科学决策提供全方位支撑。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数据解读,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和信心,回应社会关切。
依法推进改革创新。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的统计改革事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统计试点任务,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体系创建等国家、省统计改革工作,为统计现代化改革贡献青岛智慧。聚焦全市重大发展战略落地增效,加快“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监测等一系列统计制度方法创新,依法依规做好纳统工作,在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中展现统计新作为。
依法抓实数据质量。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驰而不息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思想认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数据质量审核力度。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制度体系和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扎实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落实统计失信惩戒要求,构建同心同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力巩固良好统计生态。
依法建强基层基础。持续倡树“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精准高效、融合创新”的青岛统计机关文化,深化拓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以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凝聚法治工作合力。逐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部署要求,配齐配强统计干部队伍,针对基层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四上”单位统计电子台账建设,依法审批监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全面提升统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作者单位:青岛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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