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本报11月27日讯 27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记者自会上获悉,《条例》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国内首部全面统筹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农业微生物等领域种业发展的促进条例,将为推动全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国家、省种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以管理为主,发展促进为辅。《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避“全”求“精”,重点在育种创新、产业发展、扶持与保障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
《条例》强化育种研发创新。鼓励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科学技术研究,筛选、创制优异种质。设立种业科研项目,重点扶持本地优势特色品种选育,对育种周期长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者社会价值的项目予以长期稳定支持。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突破,鼓励将常规育种和生物育种有机结合开展育种创新,促进生物育种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通过组建联合体、共建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方式开展育种创新合作。
《条例》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紧扣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科研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主导作用。聚焦种企做优做强,实行梯度培育、分类指导,推动不同层次和规模的种业企业协调发展。聚焦开放平台搭建,支持举办种业会展和交流活动,推进种权交易;鼓励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重大开放平台开展种业国际合作。聚焦园区集聚发展,推进具有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的现代种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园区内的单位开展种质资源研究、育种研发、繁育生产、科研成果展示交易等提供服务和保障。聚焦蓝色种业提升,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和水产种业科研优势,发挥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平台作用,促进海洋水产种业规模化发展。
记者自会上获悉,青岛市拥有各类种业持证企业1100余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种业企业17家,种业企业总产值近100亿元。9家单位入选首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10家外(合)资种业企业在青落户,数量均居全国第二,是全国少有的在五大种业门类均有细分领域单项冠军的城市。下一步,青岛将以《条例》为依据,围绕“保、育、测、繁、推、管”等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培育一批领军企业,规划建设一批支撑现代种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和重点工程,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