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组织公示,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相关意见。公开信息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qrc.sinopec.com/qrc/news/com_notice/20241009/news_20241009_523563510831.shtml
纸版报告查阅方式:查看以上网址联系企业。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千山南路827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青岛炼化周边有关单位和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自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将意见填写至公众意见表反馈给我们,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