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身份证:37061319******1016),赵芝萍(身份证:37028519******0429),王建(身份证:37022519******3210),请你们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劳动手续,逾期不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