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本报3月13日讯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服务好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重点工作,该局围绕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提高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服务效能4个方面,制定集成了系列政策措施。
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方面,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从市级统筹的新增用地指标中列支约3000亩指标对工作先进区、市予以奖励。提高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方面,支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将平原地区非耕地逐步恢复为耕地,拓展补充耕地来源渠道;探索山坡耕地与平原林地置换工作,实现“宜林则林、宜耕则耕”。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方面,加大低效片区征迁力度,重点引入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拍挂出让(租赁),实行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服务效能方面,继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适时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优化不动产“一网通办”服务,持续推广“全市通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