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青住金字〔2022〕53号关于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9月1日起,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阶段性放宽,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购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取多人公积金需一次性办理
市民徐女生告诉记者,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出,老公一家都很开心。“我和我老公住在崂山,公婆住在即墨。我老公这两年一直想给公婆二人在市北附近买套房子,老人搬过来这边住更方便照顾。我的公积金从毕业后一直在缴纳,但由于没有房贷,一直没有用到,这次的政策可以减轻给公婆买房付首付的经济负担,很不错。”
记者联系了青岛市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申请提取购房人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对于购房人名下家庭的房产数量没有限制要求;如同时办理公积金提取及公积金贷款业务,仅限购房人家庭名下第一、第二套房产;而阶段性放宽政策中,提取购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仅限家庭首套自住房,并且,在同时提取多人公积金付首付款时,需直系亲属一次性提取办理。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将影响购房贷款额度,建议有打算享受此项政策的购房人,一次性共同办理首付款提取与贷款受理业务时,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
新政“缝合”购房需求缺口
“青岛的购房政策在不断优化和精细化,背景是目前楼市未回暖,成交量未修复,此次放松是在房地产筑底的过程中边际改善,支持和鼓励合理性住房需求。”卓易数据高级市场分析师王玟琳分析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阶段性放宽,由配偶放宽至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也就是所谓的代际提取。有利于部分预算紧张的刚需客户,通过提取公积金完成首付的支付,支持刚性需求;新政覆盖面广但直接作用的人群数量有限,政策在“缝合”部分需求的缺口。
据青岛网上房地产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1-8月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90610套(包含住宅、商业、办公和公寓,以下皆同),成交面积1070.00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1585.19亿元,成交均价14815万元/平方米;2021年1-8月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97751套,成交面积1131.88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1733.45亿元,成交均价15315万元/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7.3%、5.5%、8.6%、3.3%。本报楼市观察员称,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无疑为新房市场再“加码”,但政策效应能否促进新房成交仍为未知数。
关于此政策推出的后续效果,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部门樊女士表示,“该政策主要为解决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由原本的12种事后提取情形拓展到13种,为首个适用于事前、事中的提取情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工在购房首付款的筹款压力。政策推出后陆续有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
公积金政策不断“上新”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2年以来,青岛市不断优化公积金政策,从职工申贷缴存标准放宽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等政策接连发布。
今年5月,青岛市调整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以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50年。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
6月,调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另外,关于市民更期待的“商转公”也在持续推进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今年推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条件尚在研讨当中。
王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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