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适老化”价格项目的一系列立项指南,涉及护理、超声检查、康复等多个场景。
设立“家庭病床建床费”和“上门服务费”。对符合开设家庭病床条件的患者,由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上门完成建床、建档服务,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方式。
满足患者个性化需求的单人间病房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由患者自主选择;达不到单人间独立卫生间、配备空调等条件的,医保部门将督促医疗机构从严把握床位费收费标准,或暂时按原政府指导价执行。
增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前仅适用于特级、一级护理患者,并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