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麦收
在亲子关系上,社会学指出有两种亲子关系,即子女对父母的尊亲子关系(也称为对上的亲子关系)、父母对子女的卑亲子关系(也称为对下的亲子关系),目前在处理这两种亲子关系上存在一些误区。
新家、原家怎么排位?
对于已婚的成年子女来说,怎么摆对她的原生家庭,即父母的家庭和自己的新生家庭的关系,这是一道已婚成年子女的必考题。按照传统农业社会孝道的核心家庭道德观,新生家庭的成年子女必须是原生家庭第一,自己结婚建立的新生家庭第二。这是成年已婚子女难以做到的。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在有社会保障的条件下,青、中、老、耄每一代人爱的立足点都应是自己的伴侣和未成年子女。已婚成年子女不能把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位置搞颠倒了。张梅首先爱的是自己的新生家庭的伴侣和子女,其次是关心原生家庭的父母,她的做法无需自责。值得称道的是张梅的母亲全副精力照料丈夫,堪称模范妻子。
爱情、亲情怎么排位?
当老年人的爱情和对子女的亲情发生矛盾时,如何摆正爱情和亲情的关系?在子女理解支持的前提下,当然是爱情第一,亲情第二,亲情要服从爱情。第一第二的感情位置摆对了,黄女士才会既有美好爱情,也有温暖亲情。但现实中,很多单身老人囿于子女的看法,凡事都要看子女的脸色,不敢跨出勇敢追求的一步。这让他们常常把亲情置于首位,而忽略了自己内心的感受。如此一来,“苦果”只能由黄女士品尝了。(作者系本报特约评论员,老龄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