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关注。截图显示,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有了调整:80周岁至89周岁:30元/月/人;90周岁至99周岁:100元/月/人;100周岁至105周岁1500元/月/人;106周岁至109周岁2500元/月/人;110周岁及以上3500元/月/人。此后,有媒体证实了这份通知的真实性。
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适当调高了当地高龄津贴标准,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内容却引来网友“群嘲”。其中争议焦点有二:一是百岁以下老人与百岁以上老人的津贴标准相差过于悬殊,二是“11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可领3500元”的表述。
高龄津贴制度,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可见,高龄津贴制度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但说到底,老百姓真正能享受到的政策,才是好政策。试问,在我们身边有多少人能够活到110岁呢?如果这样长寿的老人少之又少,那么定这样的标准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高龄津贴要体现诚意,应该让大多数群体获益,把调整重点放在八九十岁的老人群体上。如果只为了“好看”,把调整重点放在没有人或很少有人能拿到的年龄档,那么显然就让津贴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和价值。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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