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4月14日讯 近日,即墨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和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被告人匡某自2023年8月以来,多次在青岛市即墨区某村田地里利用架设电网的方式捕获野兔、野鸡多只。经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认定,匡某捕获的野兔为蒙古兔,野鸡为环颈雉,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被告人匡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3年10月份,被告人徐某在青岛市即墨区某地山林内用网捕方式捕获鹰一只,带回家中饲养。经认定,该鹰系苍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告人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康晓欢 袁超 通讯员 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