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4月12日讯 近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福州北路与安庆路路口的一处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这是自今年整治行动以来,拆除面积最大的一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该广告为整体式设计,面积356平方米,金属框架将网点二至三楼的墙面完全覆盖,遮挡了建筑物的原貌,二楼窗户全被封堵,既不符合《市南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详细规划》,也不符合《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采取“一劝、二清、三拆”的工作措施,积极联系广告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教,同时明确告知该广告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并结合商家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安全可行的解决方案,采取协助拆除的方式对此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整改。经过为期3天的集中整治,该广告牌顺利拆除完毕,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其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经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王雅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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