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在消费加速升级的当下,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层出不穷。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正是丰富了“向善”和“普惠”的理念,是新发展理念的落地践行。在全民战“疫”常抓不懈的背景下,科技、担当、绿色、诚信……被赋予更多现实的意义。
作为青岛主流权威媒体的《青岛早报》,致力于打造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沟通平台,共促消费公平,推动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诚信经营。行业监管部门的顶格指导引方向、稳局面,诚信品牌机构践行使命勇担当、善作为,甘当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的基石。早报为此特别策划推出金融行业诚信品牌榜,点赞诚信品牌,致敬诚信品牌!同时与消费维权相关金融部门紧密对接联动,普及消保知识,塑造行业新风,净化消费环境。
银行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注:排名不分先后)
保险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注:排名不分先后)
早小调 享金安
青岛银保监局青岛早报联办
违规代销保险引发投诉
案情简介:早在2010年,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向客户推荐了该行代销的分红型保险,每年缴5万,连续缴存5年,保险期间10年。李某向客户承诺,该保险产品收益高于银行定期存款,且5年后可提取。考虑到期限不算太长且收益较高,客户同意购买了此款保险。2015年,客户到银行支取该产品时,被告知10年后才能正常支取,现在办理属于提前支取,会有现金折价损失。客户表示愤怒,遂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处理情况:消协接到投诉后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证实李某确存在误导销售行为,并将此事反映至监管机构,监管机构依法对李某的不当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这是一起违规代销保险的案例,银行销售人员李某在向客户推介保险产品过程中,没有履行风险揭示义务,既未告知10年内支取属于提前支取,也未提醒客户提前支取会产生利益损失,且在销售过程中,违规向客户承诺保险产品的收益,违反了监管机构对银行代销业务的相关规定。
案例总结:1、商业银行从事代销业务,不得为代销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包括承诺本金或收益保障。2、销售人员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同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3、《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自有理财及代销产品的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商业银行要自觉履行该规定,通过“双录”完整客观的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营销环节。 通讯员 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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