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8月26日讯 8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市人大常委会对《青岛市停车场条例(草案)》的审议修改情况,并答记者问。
《青岛市停车场条例》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首个立法项目,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提出了一系列修改建议。“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关系城市治理水平,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矛盾问题比较复杂。为就法规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透,将法规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我们建议对本法规实行三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张桂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张桂芹介绍,《条例》在初审后,常委会领导带领工作班子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协调会,听取人大代表、基层政府、经营管理单位等各方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还就一些重点事项,分别到市直相关部门一一对接,当面沟通,努力形成共识。“本次新闻发布也是我们首次对在审议过程中的法规进行新闻发布,目的是提高立法工作的‘曝光度’,接受群众监督,使立法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不断完善立法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使本届常委会的首个立法项目能够精准对接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助力我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张桂芹说,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调研修改,还将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