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7日讯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提示,根据规定,我市现行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格有效期于2月28日截止,3月起将对房屋价格重新评估。新价格不再以项目预售许可满5年为评估时点,统一执行届时点(即您申请办理完全产权时点)评估,并以此核算土地收益缴纳金额。如您需按照现行价格补缴土地收益金取得房屋完全产权,请务必于本月28日前(含28日)到场办理业务。
办理地点: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南区巫峡路9—11号)21—22号窗口。
产权人下载“爱山东青e办”App,通过“住房保障”模块查询价格。
办理所需材料: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申请表;若存在房屋抵押情况,需提供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存在改名情况,需提供户口本;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存在改身份证号情况,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咨询电话:82681116、82661117。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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