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2 星期六
执行现场。
6月30日,青岛崂山区法院根据“蓝色风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开展执行攻坚工作,成功清退腾退市南区576平方米法拍房,维护胜诉当事人和法拍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银行贷款未还,法院判决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青岛一家工程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本金999万多元,一家实业集团公司、盛某、朱某对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这家实业集团公司另以其名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因这家工程公司未能及时还款,银行向崂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处这家工程公司给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1286万余元及利息,这家实业集团公司、盛某、朱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对这家实业集团公司设定抵押的房产(此处房产位于市南区某办公楼的32层A户、B户)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该房产折价、变卖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拍卖购得抵押房产,房屋却一直有人占用
当事人申请执行之后,2020年3月,崂山区法院对被执行人,这家实业集团公司名下设定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 6月,崂山区法院依法拍卖上述两户房产,买受人慕某二人分别以最高价竞得。崂山区法院遂于2020年8月裁定上述两处房屋归买受人所有。
因上述房屋一直有人占用,崂山区法院于2021年1月张贴强迁公告。房屋占有人李某向崂山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停止对涉案房产的强制清迁行为。崂山区法院于2021年8月作出裁定,驳回李某的异议申请。随后,李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法拍房买受人抵押担保,崂山区法院雷霆执行
法拍房买受人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对拍卖成交的房产进行强制腾迁交付买受人,并提供担保房产一套。崂山区法院经研究决定对上述房屋进行强制腾迁。邀请崂山公证处4名公证人员对整个强迁过程全程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记者从崂山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崂山区法院首执案件立案2842件,结案2473件,首执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2.9亿元。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范天梦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