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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法治
法官进社区“家门口”审案
  本报4月21日讯 即墨法院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下沉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积极参与打造党委领导、司法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月14日上午,即墨法院鳌山法庭联合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巉山社区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度假区部分网格员及群众到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

  该案原被告双方是巉山社区山南村的邻居。 2019年12月30日,被告家屋顶物品被风吹落,砸到原告车辆,双方就车损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当地派出所和村委曾多次进行调解,均因双方怄气而告终。即墨法院受理案件后,又多次组织调解,被告仍不同意赔偿。为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让此类邻里纠纷解决在村庄,即墨法院决定将此起邻里之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作为社区庭审活动第一案。庭审中,承办法官王冬梅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和被告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经调解无效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00元。

  庭后,王冬梅就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分别向原被告再次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并向原被告阐述了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以及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参加旁听的网格员们也纷纷加入调解队伍,你一言我一语地给这两家邻居做起了工作。听了法官的讲述和网格员劝解,原被告态度较庭前有明显转变,表示会在社区网格员的主持下进一步协商案款赔付。

  网格员们表示,法官进社区是最生动、最直接的普法宣传,在“家门口”就可以旁听案件审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有利于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将所学的内容应用到社区纠纷化解工作中。即墨法院通过精心挑选的案件、真实的庭审现场,让法官现身说法,为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实现基层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梁超 通讯员 宫成群 臧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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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法治A09 法官进社区“家门口”审案 2020-04-22 2 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