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原被告双方是巉山社区山南村的邻居。 2019年12月30日,被告家屋顶物品被风吹落,砸到原告车辆,双方就车损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当地派出所和村委曾多次进行调解,均因双方怄气而告终。即墨法院受理案件后,又多次组织调解,被告仍不同意赔偿。为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让此类邻里纠纷解决在村庄,即墨法院决定将此起邻里之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作为社区庭审活动第一案。庭审中,承办法官王冬梅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和被告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经调解无效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00元。
庭后,王冬梅就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分别向原被告再次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并向原被告阐述了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以及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参加旁听的网格员们也纷纷加入调解队伍,你一言我一语地给这两家邻居做起了工作。听了法官的讲述和网格员劝解,原被告态度较庭前有明显转变,表示会在社区网格员的主持下进一步协商案款赔付。
网格员们表示,法官进社区是最生动、最直接的普法宣传,在“家门口”就可以旁听案件审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有利于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将所学的内容应用到社区纠纷化解工作中。即墨法院通过精心挑选的案件、真实的庭审现场,让法官现身说法,为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实现基层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梁超 通讯员 宫成群 臧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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