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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法治
多方力量参与共促解决执行难
  本报4月21日讯 4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据了解,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建设执行和解中心,并作为平安青岛建设攻势的重要内容。

  和解中心负责民事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前和解工作,由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及律师组织当事人和解。当事人同意执前和解的,可在和解员名册中协商选择1名和解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指定。在和解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达成执前和解后,由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转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即时履行完毕的,按执行完毕结案。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的,按终结执行结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根据规定,执前和解协议应当明确、具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和解协议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

  成立执行和解中心既是综合治理执行难的现实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有益探索,对于实现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由“严格依法执行”向“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迈进具有重要意义,对优化执行资源配置,缓解矛盾,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青岛两级法院将以执行和解中心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强与市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络,不断完善和解工作规程,有效提高执行和解率和实际到位率。(记者 梁超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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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多方力量参与共促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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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法治A08 多方力量参与共促解决执行难 2020-04-22 2 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