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见室,姚东父子隔着玻璃触手。受访者供图
本报8月1日讯 7月27日正午时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紧攥布包,急匆匆地来到北墅监狱。经询问,他是服刑人员姚东(化名)的父亲,此行的目的沉重而急迫,除了要告知姚东母亲猝然离世的消息,还要让姚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实现其母临终前“捐赠器官,挽救他人生命”的最后心愿。
根据我国器官捐献流程,器官捐献者或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后,须书面征得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近亲属同意。作为唯一子女和指定捐献执行人,姚东的《授权委托书》成为器官捐献流程办理过程中的关键。
器官捐献具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时间分秒流逝。“特事特办,救人如救火,一定不能延误这份人间大爱!”监狱工作人员当机立断,立即组织狱政管理处开展工作,核实信息、联系医院、确认法律流程、协调优化手续……每一个环节都在与时间赛跑。与此同时,监区管教警察耐心与姚东进行谈心谈话,平复姚东悲痛的心情,让他明白自己的母亲,是在用生命最后的力量来帮助他人、感化教育迷途的儿子。
通过各方沟通协调,手续齐备后,监狱安排父子二人在会见室见了面。姚东父亲告诉姚东:“自从你出事以后,你母亲整日以泪洗面,身体越来越不好,她可能有所预感,一直跟我说等自己走后想用器官捐献的方式为儿子所犯下的错赎罪。你就成全了她的这个心愿,好好改造,一定要对得起你母亲的这份苦心!”面对这份特殊的《授权委托书》,姚东泪流满面,手颤抖着签下了自己名字,跪地大声哭喊:“妈!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现场的人无不为这一幕动容。
“若我走了,能帮到别人,就帮一把吧。”这是姚东母亲临终时反复念叨的话。这份质朴的人间大爱跨越高墙,开启了又一次的生命接力,让自己儿子接受了一次母爱救赎的灵魂洗涤。在北墅监狱,法度和温度并行,这份宝贵的生命重托正在激励着更多服刑人员深刻反思、珍视生命、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早日获得“新生”。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