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本报2月26日讯 为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推进精品建造与精细管理,青岛修订《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四十条,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将质量安全贯穿建设全过程,压实各方责任,优化监管方式,提升交通工程品质与韧性。
办法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明确其全过程质量管理、合同履约、资料提供、建材及档案管理等职责,推动建立健全精细化质量管理机制。同时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完善现场质量管理机构,将所有班组纳入质量体系,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在安全生产方面,办法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前移安全管控关口。明确危大工程、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增加技术分级交底、安全防护用具管理等规定,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办法着力提高监管效能,细化竣(交)工质量检测要求,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随机抽查、备案核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机制,增强监管科学性、规范性。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鼓励从业单位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智能建造、实时监控与智能预警,全面提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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