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本报11月28日讯 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购房补贴申报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鼓励我市重点产业相关企业招引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助力企业提升创新研发能力。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3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
《实施细则》中的“重点企业”指符合青岛市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具有一定创新研发能力、在青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10+1”创新型产业体系产业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人才引领型企业、青岛市产才融合企业;“重点学科领域”指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评估等级为A+、A类的理学和工学类学科(专业)。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申报实行“即申即享”模式,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本政策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此外,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博士后聚青资助(博士后安家补贴)等同类型人才补贴资金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原则发放。申请人及配偶已购买过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申请人及配偶已享受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以及货币补贴保障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
今年以来,青岛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的若干措施》等人才政策,构建起“就业有岗位、创业有扶持、科研有助力、住房有保障、交友有平台、生活有品质”的人才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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