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世纪海丰大酒店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未为李储明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住金改正字[2024]17第140号),责令你单位依法办理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4日内仍未办理的,我中心将给予行政处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