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本报2月1日讯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联合文件,2月1日起,青岛全面取消普通门诊就医定点签约的规定,参保职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自由选择就医。此外,今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60%。
近年来,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切实减轻普通门诊医疗负担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青岛医疗保障部门在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方面持续发力。2023年,职工参保人门诊就医报销限额有了较大提升,由以往的每人每年1120元提高到1700元。2024年1月1日起,这项额度再次大幅提升,在职职工的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60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7000元。不仅如此,2024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60%,比2023年度分别提高5、10、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增加5个百分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65%。
参保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门槛),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门槛)分别为500元、800元。起付线(报销门槛)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以一个年度累计计算,并不是每次诊疗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
此次医保政策调整的另一利好:2月1日起,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就医不再实行定点签约的管理模式,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任意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门诊就医和报销。目前青岛159家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679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3080家村卫生室)均可成为职工参保人门诊就医备选项。遇到感冒、咳嗽等常见病、多发病时,参保职工可首选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的基层医疗机构;需要进一步检查诊断时,可以选择一家甚至多家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要持本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完成联网登记,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即时联网结算,职工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目前,青岛各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在进一步优化门诊结算流程,充分利用诊间结算、移动支付、自助服务机等便民化手段,为参保职工就医结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医保专家特别提醒,并不是所有的门诊医疗费用都会纳入门诊统筹的报销范围,比如全额自费项目、部分项目的个人先自负部分以及美容、生殖、生育、工伤、健康体检、第三方责任等项目,目前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此外,职工门诊慢特病的保障待遇保持不变。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在群众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各项惠民利好的同时,青岛医疗保障部门也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