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实施内容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实施计划
1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3.7万个以上,扶持创业3万人以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扶持创业6000人,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2万个。 6月底前,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扶持创业1.4万人,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3.7万个以上。 9月底前,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扶持创业2.2万人。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 实施节能保暖工程64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0个以上,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共同推进加装电梯、户内下水管道改造等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节能保暖工程)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节能保暖改造摸底调查、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开工50个以上。 6月底前,确定节能保暖改造项目并完善手续,具备条件的组织开工;老旧小区改造开工200个以上。 9月底前,节能保暖改造项目全部开工,老旧小区改造开工400个以上,同步促竣工。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3 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30所,推动续建完工50所;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70所;开展在校生视觉、脊柱和心理健康筛查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中小学幼儿园开工项目总开工率达到20%;完工项目总完工率达到5%;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项目完成立项及招标设计工作;制定视觉、脊柱、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方案,确定视觉、脊柱健康筛查第三方机构,完成一次视觉、脊柱健康筛查。 6月底前,中小学幼儿园开工项目总开工率达到40%;完工项目总完工率达到10%;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项目完成预算评审、施工与监理招标工作;家校联合,对视觉、脊柱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学生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确定心理健康筛查第三方专业机构。 9月底前,中小学幼儿园开工项目总开工率达到70%;完工项目总完工率达到80%;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项目总完工率达到80%;完成二次视觉健康筛查,对结果异常的学生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完成高中学校(含普高与职高)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做好初中学生和小学4-6年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准备工作。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4 完善提升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5处,建设以助餐功能为主的社区(村)养老服务站600处、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10处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相关居家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选址等前期工作。 6月底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所有项目全面开工。 9月底前,完善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处,建设养老服务站300处、示范性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6处。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5 提升托育服务供给和质量,对备案托育机构在托普惠性托位按照二孩300元、三孩380元每人每月进行补贴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出台婴幼儿托育分档补贴实施方案。 7月份,为托育机构发放第一次补贴资金。 此后,每半年集中审核发放一次补贴资金。
6 实施城市未贯通道路打通30条以上,通车20条以上;开工建设立体人行过街通道设施6处,推动续建完工4处;优化调整公交线路70条;全面摸排市政道路等重点区域排水窨井,安装防坠落设施20万个以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贯通道路、立体人行过街通道设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华通集团、青岛地铁集团,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未贯通道路开工10条以上;开展过街通道设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续建项目完工1处;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条;完成排水窨井梳理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制定防坠落设施安装计划。 6月底前,未贯通道路开工20条以上;过街通道设施新开工3处,续建项目完工3处;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0条;完成排水窨井防坠落设施安装5万个以上。 9月底前,未贯通道路开工25条以上,打通5条以上;过街通道设施新开工4处,续建项目完工4处;优化调整公交线路55条;完成排水窨井防坠落设施安装14万个以上。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线路) 青岛城运控股集团,各区(市)政府
市水务管理局(排水窨井防坠落设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水务集团,各区(市)政府
7 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推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1.2万个以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停车场)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国信集团、青岛华通集团、青岛地铁集团,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推进停车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新增充电桩2400个以上。 6月底前,新增泊位1500个、充电桩5500个以上。 9月底前,新增泊位5000个、充电桩8400个以上。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充电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8 继续推进太平山、浮山高品质保护整治,启动合肥路北山、双峰山等7处山头公园整治,建成口袋公园60个,实施城市空间微更新改造100处;启动中山路改造提升,保护繁荣老城区 市园林和林业局(山头公园、口袋公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开展山头公园、口袋公园项目立项,微更新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微更新项目开工建设;中山路基础设施及道路改造全面开工。 6月底前,启动太平山、浮山景观优化提升,启动山头公园整治3个,开工口袋公园20个,微更新项目全面开工,中山路道路铺装改造完工。 9月底前,启动山头公园整治5个;开工口袋公园40个,完成30个;微更新项目主要工程基本完工;中山路主街绿化、亮化提升等基础设施完工。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空间微更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
市南区政府(中山路改造提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9 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体育公园10处、健身步道和设施300处,开工改造弘诚体育场;打造集全民阅读、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书房10处 市体育局(健身设施)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健身场地设施现场勘察设计和弘诚体育场前期规划建设手续办理,制定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6月底前,完成健身场地设施项目招标,10处体育公园全部开工,300处健身设施全部完成场地基础准备并启动建设;弘诚体育场改造项目力争开工;10处城市书房全部开工。 9月底前,完成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工程总量的40%和弘诚体育场地下部分施工;基本完成城市书房硬件设施建设。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体育局(弘诚体育场)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北区政府
市文化和旅游局(城市书房)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10 为全市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依托基本公卫系统,实施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和慢阻肺风险评估,开展“三高”高危人群并发症筛查和慢阻肺高危人群肺功能检查,加强三级医疗机构协同诊疗,实现“三高一慢”健康管理全覆盖 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制定HPV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和“三高一慢”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6月底前,“三高一慢”健康管理项目完成培训,全面开展工作。 9月底前,完成HPV疫苗采购、分发和技术指导。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1 推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元;提升职工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50%,年报销限额达到1700元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印发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6月底前,制定2023年定点护理机构配置计划,调度监测上半年运行数据。 9月底前,组织照护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分析研究门诊共济待遇落实、基金支出等情况。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2 实施市区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7台,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0万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青岛能源集团,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煤改气”项目前期规划、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下达农村清洁取暖计划,完成项目招投标。 6月底前,4台燃气锅炉开工建设,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9月底前,7台燃气锅炉开工建设,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0万户。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3 打造市区垃圾分类五星小区2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5个、示范村200个 市城市管理局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开展第1批次五星小区验收工作,公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和示范村创建名单。 6月底前,创建垃圾分类五星小区不少于100个,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和示范村创建工作。 9月底前,创建垃圾分类五星小区不少于150个,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和示范村创建工作。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4 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制定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区(市)开展示范村申报工作。 6月底前,50%的村庄整村开工。 9月底前,100%的村庄整村开工,完成工程总量的30%。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5 创建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40处以上,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占路经营等问题,推动市区在营农贸市场全部达标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 3月底前,起草2023年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 6月底前,印发2023年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通知,开展6月份测评,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占路经营等问题。 9月底前,开展7-9月份测评,持续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占路经营等问题。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6 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围绕交通出行、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打造不少于30个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打造数字市民大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市大数据局(“无证明城市”) 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制定无证明系统升级改造方案;梳理进驻市民中心事项及可展示的审批业务数字化场景,确定智慧政务全场景体验中心体验内容。 6月底前,完成无证明系统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市级打造不少于3个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各区(市)分别打造不少于1个应用场景;完成智慧政务全场景体验中心体验区域设计和施工工作。 9月底前,市级打造不少于6个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各区(市)分别打造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优化智慧政务全场景体验中心各体验模块与现有审批系统的对接。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行政审批局(数字市民大厅) 市大数据局
注:具体实施过程中,计划进度和区市(部门)任务量可能微调,总任务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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