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孙欣
本报9月2日讯 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等六部门9月1日联合印发《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根据《评选奖励办法》,青岛将每5年评选一次优秀企业家,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这是青岛首次以城市之名,真金白银重奖企业家。
据悉,优秀企业家评选设置“青岛市杰出企业家”1-2名、“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10名,“青岛市优秀企业家”30名。评选为杰出企业家的,授予“青岛市杰出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200万元;评选为行业领军企业家的,授予“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100万元;评选为优秀企业家的,授予“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按规定发至受奖人员个人银行账户。此外,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统一颁发 “青岛企业家服务卡”,在医疗就医、交通出行、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待保障。
青岛历来有重视企业家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青岛把企业家作为最宝贵的社会资源和财富之一,为企业家成长发展和创业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广阔舞台,催生了一批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持续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现代化、国际化优秀企业家队伍。全市涌现出张瑞敏、周厚健等32名全国优秀企业家、115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490名市优秀企业家,国家级和省级获奖人数居各城市之首。在2021年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中,青岛10名优秀企业家入选表彰奖励名单,位居省内首位。在他们的带领下,海尔、海信、青啤、双星、澳柯玛等一大批知名企业成长壮大,为青岛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活力。
《评选奖励办法》的出台将助推青岛企业家队伍进一步壮大。当前,全球经济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城市间你追我赶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于城市经济发展而言,一支拥有远见卓识,敢于奋力拼搏的企业家队伍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近两年来,青岛通过设立“企业家日”等举措,持续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此次拿出最高200万元奖励,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新生代企业家成长。
《评选奖励办法》同时明确了优秀企业家的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