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8月12日讯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全国首批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名单,包括12个市、4个区、7个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名列其中,成为山东省首个获批气候投融资试点的地区。
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促进绿色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强大助力。
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是我国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国家级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2021年,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西海岸新区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经过层层评选获得试点资格。这也得益于青岛作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所积累的优势经验,在“十三五”期间显著降低能耗与排放,并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在气候资金的布局上建立了气候投融资的优势基础。
西海岸新区作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全面贯彻落实“双碳”战略方面走在前列。新区既有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强烈意愿,又有部署“双碳”重大项目的集聚优势,更有坚决完成国家赋予的改革创新任务的强大能力。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青岛市早在2020年就率先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筹备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9个市直单位组成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协同为试点提供政策指引;西海岸新区成立了由工委、管委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综合协调、政策研究、项目筛选、企业对接、国际交流以及战略合作6个试点工作专班。
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青岛西海岸新区编制《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实施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优化。方案紧密结合西海岸新区实际,明确组织协调机制和各部门权责分工,提出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打造项目示范集群等6大方面的19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力争完成以转型金融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打造海洋领域“双碳”工作高地以及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等特色目标任务。
下一步,西海岸新区将启动2022年第二轮气候投融资项目遴选工作,挖掘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潜力,培育具有明显气候和社会效益以及投资价值的优质气候投融资项目。采取召开“政金企”座谈会等形式,畅通信息渠道,促进“金企”有效衔接,在企业项目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产融对接机制。综合运用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出台契合新区实际的配套激励政策,确保气候投融资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西海岸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