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正在与纳税缴费人交流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万云军 摄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瑞新 通讯员 刘鸿瑞
本报讯 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学好、用好民法典,依法维护自身民事权利。
活动期间,市北区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成立普法宣传小分队,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并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商圈和社区,面向纳税人宣讲。税务干部结合涉税实务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重点解读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合同、物权、侵权责任等条款,厘清民事权利与纳税义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民法典对日常经营和生活的影响。
在普法过程中,税务干部还针对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合同纠纷、产权保护、风险防范等问题现场答疑,引导纳税人规范涉税行为、增强法律意识、主动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