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6日,记者从青岛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青岛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群体的所需所盼,让老年人“有地养老”“养得起老”“养得好老”。
老龄工作成效显著
青岛市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18元,高出全国、全省标准115元、50元,老年普通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
目前,全市33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全部设置老年医学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911万城乡参保人,解决8万余名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难题。青岛市还稳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市1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老年助餐机构达1265家
为了解决老年人“有地养老”的问题,青岛市构建养老机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居养老服务站三级网络。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机构302家,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7万张。建成139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032处村居养老服务站,按需灵活设置助餐送餐、照护服务等功能。
“一餐热饭”是老年人关心的头等大事。今年,市政府把建设500处以助餐功能为主的村居养老服务站列为市办实事任务。目前,已建成530处,全市老年助餐机构数量达到1265家,服务老年人就餐1337万人次。
制定出台“1+N”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为了实现老年人“养得起老”,青岛市制定出台“1+N”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聚焦特困低保老年人;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机构补贴额度提高到400元,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折扣提高到5折,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送餐补贴标准提高至2-6元,对包含失能失智老年人在内的经济困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一般社会老年人,市区两级助餐补贴享受人群范围由70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65岁以上老年人,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折扣补贴提高到6折,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0元。
此外,为实现“养得好老”,青岛还建立扶持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每年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服务人次、口碑评价等进行考核评估,对安全有保障、服务有质量、价格有普惠的机构重点扶持,对考核不达标的机构采取联合惩戒、强制关停等措施。
(记者 许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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