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2024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白皮书”显示,立遗嘱人群数量已连续多年增长,订立遗嘱人群的平均年龄已连续12年降低,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67.71岁。
随着老龄化加速,空巢、孤寡老人群体通过遗嘱规划财产的需求显著上升,很多老人选择将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本报选登部分经典案例,以飨读者。
1 守护自闭症孙子,七旬夫妇指定前儿媳代管百万遗产
案例:蔡先生夫妇的孙子,出生后不久被确诊自闭症,两位老人的儿子因压力过大,离婚后失联。然而,前儿媳并未放弃这个家庭,毅然承担起照顾蔡先生夫妇和孙子的重任。
蔡先生夫妇年事已高,考虑到孙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想把遗产留给他做保障。于是夫妇俩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打算立一份遗嘱,将名下300余万元的房产及存款全部留给孙子。在中华遗嘱库的指导下,蔡先生夫妇成功订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孙子继承,并指定前儿媳为遗产管理人代为管理,确保孙子未来的生活得到保障。
解析:孙辈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蔡先生夫妇若希望将遗产全部留给孙子,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由于孙子年幼且患有自闭症,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蔡先生夫妇在遗嘱中特别指定前儿媳为遗产管理人,以确保孙子未来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2 孤寡老人遗赠百万财产,报答外甥多年照料之情
案例:黄伯今年74岁,晚年经历了命运的重重打击,2013年女儿不幸离世,7年后妻子也撒手人寰。在这段艰难的日子里,他的哥哥、姐姐时常关心他,外甥更成为他生活中最坚实的后盾。而在黄伯的妻子因病离世后,外甥更是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好这位年迈的舅舅。于是,黄伯决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外甥。
解析:本案中,黄伯在妻子和女儿相继离世后,成为孤寡老人。虽无父母、配偶、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他的兄弟姐妹还在世。若黄伯未订立有效遗嘱,其离世后遗产将由尚在世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而外甥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法实现他将财产留给外甥的意愿。
3 76岁老人订立安心预嘱,护航人生“最后一公里”
案例:76岁的刘阿姨家住深圳,在丈夫离世后依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刘阿姨通过公益普法活动了解到传统遗嘱聚焦身后的财产分配,无法解决自己对老年医疗和养护问题的担忧。在专家的建议下,她决定在中华遗嘱库订立安心预嘱,希望在生命尽头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度过,同时也减轻年老时因病痛给子女带来的压力。
解析:2022年7月,深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中国(大陆)首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刘阿姨的这一决定,体现了对自己生命尊严的尊重,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以这种方式来规划自己的未来。
4 10套房产4个儿女,六旬老人立遗嘱守护家庭和睦
案例:广州白云村民张先生,与配偶育有4个儿女。近年来,张先生得知家里即将面临征收及动迁,考虑从拆迁到回迁可能会经历较长周期,他担心自己在此期间因病或意外去世,如未提前做好安排将导致子女间发生财产纠纷。为此,张先生选择了“旧改护盾”服务。通过该服务的权益继承功能,把回迁房的权益均分给四个子女,同时还指定了一位信任的亲戚作为遗产管理人,确保将来子女不会发生继承纠纷。
解析:张先生通过订立遗嘱并选择“旧改护盾”服务,巧妙地将回迁房权益均分给四个子女,同时指定遗产管理人处理相关事宜,成功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和纠纷。
5 黄昏恋女友催婚,六旬老人立遗嘱守护子女权益
案例:广州市民李先生63岁,父母去世多年,早年离异后,前妻和儿子移居香港,自己也有了稳定的女友。近年来,李先生的女友频繁催婚,这让他深感忧虑。李先生现在的房产是离婚后所得。他担心与现女友再婚后,一旦自己遭遇意外,儿子无法单独继承应有的房产。李先生决定通过订立遗嘱,确保自己唯一的房产由儿子单独继承,从而保障儿子的合法权益。
解析:本案中,李先生的父母早已离世,如果他再婚后未订立遗嘱,一旦遭遇意外,他的房产将由再婚配偶和儿子共同继承。为了避免财产外流风险,李先生决定再婚前订立遗嘱,明确指定财产由自己的儿子独自继承。这一安排有效规避了潜在的财产纠纷,保障了家庭和谐。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