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需派出所同意”

防电诈不能用力过猛

老年生活报 2024年06月21日 王琦

  6月11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其母亲携带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吉林银行取款,被银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诚然,电信诈骗的猖獗给公众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采取预防措施无可厚非。但是,任何措施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并确保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取款权限与派出所的审核挂钩,无疑给储户的正常金融活动增设了不必要的门槛,也可能损害储户的合法权益。

  在防范电信诈骗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采取更为精细、科学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限制储户的取款自由。例如,可以通过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电信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诈骗行为的发生。

  此外,银行和派出所之间的协作也应以法律为界限,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共同为公众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金融环境。

  “取款需派出所同意”的做法,虽出于好意,但实则用力过猛,不仅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还可能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调整策略,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来防范电信诈骗,确保公众的资金安全。同时,希望公众能够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抵御电信诈骗的侵害。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