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拖延拒履行 法院凌晨突击执行

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蓝色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青岛早报 2024年10月18日 吴冰冰 张少艾

  早报10月17日讯 为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深入推进终本清仓、执护营商等重点工作,10月17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蓝色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送拘3人,执结案件5件,促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款项15.25万元。

  蒋某与刘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向蒋某支付租金6.42万元及利息等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刘某联系,督促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但其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案款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本次行动将刘某列为重点拘传对象,凌晨5点,执行干警来到其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后耐心释法明理,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刘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现场履行了剩余2.75万元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沈某某与青岛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劳动仲裁,裁决公司向沈某某支付工资2919元。裁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义务,沈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查控,又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让其出面解决纠纷,但其拒不配合。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一早来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公司法定代表人仍然以各种理由企图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出示了司法拘留材料,同时为其分析利弊、讲解法律,告知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公司法定代表人幡然悔悟,向执行干警承认了错误,当场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下一步,李沧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攻坚克难、精准出击,执行好每一个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盼,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通讯员 张少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