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全放弃继承 债务怎么办

平度法院判决指定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青岛早报 2023年11月07日 陈勇 张杰

  早报11月6日讯 日前,平度法院南村法庭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一起指定某村委会为遗产管理人的案件,该案是《民法典》施行以后,青岛市首例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案件。

  刘某生前曾从事非法吸收存款业务,后刘某自杀。经查,刘某有部分银行存款,且其生前借出的大量款项尚未收回,但由于其亲属皆不愿继承刘某的债权债务,遗产分配问题陷入僵局,多名“储户”的“存单”不能兑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等“储户”作为利害关系人,向平度法院申请指定刘某生前住所地的某村委会为遗产管理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调查刘某的亲属身份、遗产状态、生前住所地、案涉债权人等情况。了解到刘某生前涉及非法吸收存款导致大量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承办法官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联系协调,依法高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最终指定某村委会为被继承人刘某的遗产管理人,破解了刘某遗产无人继承、“储户”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僵局。

  承办法官介绍,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新增内容,遗产管理制度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交付前,有关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相关机关的指定,以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合法利益为宗旨,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管理、清算的制度。遗产管理人顾名思义,是指对死者的财产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分配的人。在遗产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对遗产管理人确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指定的审理程序属于特别程序,一审终审。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