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5月26日讯 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近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列入改造计划的470余个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通过嵌入式开展环卫保洁、环境秩序等全要素整治,综合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品质。
《方案》明确,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由“低水平、保基本”向“高质量、全覆盖”转变升级。
《方案》指出,老旧小区改造前应根据房屋、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状况、长效管理服务需求以及业主消费意愿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物业管理区域。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在强化保障上,《方案》提出了各区(市)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范围、补助期限、补助标准及方式由区(市)政府自行确定。可利用国有平台企业盘活闲置资产,物业企业通过开展助老、助餐、零售等经营用于服务小区及周边业主,所得收益可以用于补助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经费的不足。
对自愿投资改造、接管改造后老旧小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5年及以上且业主满意度较高的物业企业,区(市)政府可给予支持,并给予信用加分。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首席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