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1月15日讯 日前,市北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嫌疑人郭某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7月27日10时许,市北公安分局湖岛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女士报警称,自己前一晚将车停在金华路某小区地下车库,早上开车时发现副驾驶位储物箱内的52300元现金被盗。民警经勘查发现,车辆门锁完好无损,无撬盗痕迹。王女士表示自己从未将车辆借给他人,并一直随身携带钥匙。民警走访停车场工作人员及周边商户,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日凌晨,一男子慢跑进入停车场,路过王女士车旁时,向车内观察了一会后才离开。10分钟后,男子再次来到王女士的车旁,打开车门进入车内,大约3分钟后下车离开。民警询问小区安保人员发现,该时间段并没有可疑人员进出小区,于是怀疑该男子是小区居民。摸排工作迅速展开。
8月3日下午,民警访问到小区8号楼201户时,一男子面对询问显得十分镇定,但被问到案发时间段是否在家时,他开始否认,后又说当晚身体不舒服,很早就休息了;被问及是否去过停车场,男子更是十分慌张,说话语无伦次。民警观察男子的体貌特征,与案发现场的可疑人员十分相似,遂将其带至派出所审查。
审讯中,郭某某(男,37岁,本市人,无正当职业)面对民警的讯问百般抵赖、答非所问,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很快败下阵来。据郭某某供述,他今年年初从北京回青岛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他开过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外债。由于压力过大,他每天晚上出去跑步发泄。案发当晚,他跑步到12号楼附近,发现王女士停放在此处的车辆右后方车窗未关,并看到副驾驶位储物箱内有现金。郭某某十分矛盾,怕被人发现,便迅速离开现场。但最终贪欲战胜了理智,10分钟后,他又回到王女士车旁,进入车内,将储物箱内钱财盗走。得手后,郭某某将其中的28000元用于还债,剩下的钱财用于日常消费。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文超 通讯员 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