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场所码“一举多得”

青岛早报 2022年11月04日 郭菁荔

  早报11月3日讯 9月27日至10月14日,青岛市公安机关对防疫“场所码”推行情况进行检查,共处罚3366个场所和个人;11月2日,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也提出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场所、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地铁、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验、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场所码”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及时有效开展精准溯源和风险排查。扫场所码不是多此一举,而是一举多得。

  全市各类场所应主动注册、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申领并张贴场所码;指定专人进行场所码扫码检查,做到逐人检查;对扫码后显示的健康码信息进行核验;遇到老人、儿童等通行时,通过反向扫码或同行人员等进行人员登记。对不听劝阻、拒不使用场所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