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力军

法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青岛早报 2022年07月29日 张力军

张力军

  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还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确定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城市。

  科学立法,制度健全。

  市政府在市委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下,完善了我市行政机关在履行管理职能上的立法空白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漏洞死角,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政策、规章制度、执法程序,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了基础。

  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普遍提高。

  对行政机关干部,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了法律意识,出台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重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教育效果,让老百姓感受到执法“有温度”。在社会上形成遵法、守法、争创模范市民的好风尚。

  创新建设措施,加大监督力度。

  不断推出创新机制,在全国首创推行“无感审批”、制定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建筑外立面管理等原则、规章。在全省首创推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企业“买单”,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清理“新官不理旧账”等新举措。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监督。全国首创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以合规改革为契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司法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提供经济保障与组织保障,更好地融入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中,营造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

  加大乡村治理力度,完善乡村组织管理机制。

  随着社会治理的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社区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是组织结构和治理运转不畅问题。建议加快制定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提供指引和经营依据,制定完善街道与村集体组织的衔接机制、审核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厘清责任,实现提速增效和乡村经济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