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5月27日讯 端午将至,气温渐高,下个月起今年的防暑降温费就要发放,并且连发4个月。
这些规则要知道
谁能发:无论是高温、室外作业人员,还是非高温、室内等其他作业人员,企业在岗正常劳动职工人人皆有。如果职工未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则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发多少: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怎么发:防暑降温费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应依法依规按时足额发放。建议在职工的工资单明细上单独列明,以便备查。
这些误区要防范
清凉饮料等实物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领取高温津贴后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只适用于在露天气温大于35℃、室内气温不低于33℃的高温作业一线职工,而防暑降温费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无特别要求。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若符合高温津贴领取的条件,仍可领取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单位不能扣工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是高温季节劳动者的福利,也是炎炎夏日中劳动保护的一把“遮阳伞”。如若遭遇欠发防暑降温费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职工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企业,可能面临罚款的行政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