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政策礼包”驱动制造业创新发展

青岛早报 2022年05月16日

对年度营业收入净增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予以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青岛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3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并给予配套奖励……近日,青岛高新区发布《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以全面落实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据悉,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实现跨越发展

  《政策》明确,要通过鼓励企业高速发展、培育企业发展梯队、支持企业倍增发展、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四个方面,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实现跨越发展。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提升效能推动转型升级。一方面,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于获得市级综合技改奖补和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的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的50%给予奖励 (对于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须为纳统在库项目才能申请区级奖励)。企业所获区级技改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奖励。其中对购买青岛高新区企业生产或集成的机器人产品的企业,再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奖励。配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新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奖励500万

  《政策》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企业突出优势谋求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 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若已享受下一级奖励,在获评更高级别认定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青岛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30万元奖励。同时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山东省“专精特新”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对新认定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世杰通讯员 肖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