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 去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级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崂山区作为近零碳城市示范区,探索具有崂山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
市生态环境局崂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起草了《崂山区省级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低碳管理、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等8个方面、32项创建指标任务。崂山生态环境分局将积极开展集中创建工作,完成“示范创建方案”编制和研究报告,并同步开展示范建设工作。(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彭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