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牛郎织女是神仙,他们大概也想不到,在七夕节过后,有关他们雕塑的新闻还会上热搜。近日,网友吐槽河南平顶山鲁山县花700多万元建造了一个牛郎织女地标雕塑,又贵又丑。据贵州广电《百姓关注》报道,记者想进一步采访,不料鲁山县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却开始辱骂:监督你X,滚!
这位政府工作人员以粗口回应监督让人震惊,由此暴露出的对监督不耐烦甚至敌视监督的问题不可忽视。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宪法第41条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由此可见,接受人民监督、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而公民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法定权利。既然如此,鲁山县住建局的这位工作人员有何理由不耐烦,又怎能爆粗口呢?
当然,现在绝大部分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能够善待监督,有的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畅通渠道征求监督。但也有个别的单位和个人面对监督或装聋作哑、沉默以对,或弄虚作假、文过饰非,有的甚至“闻过则怒”、暴力相向。5月30日,极目新闻一名记者在贵州毕节市织金县猫场镇采访两教师溺亡事件时,就遭阻挠扭打受伤。在这些人眼里,监督就是“挑刺”。“挑刺”虽会带来一时之疼,却可以换来长久的健康。所以,正如一位网友在评论相关报道时所说:“对挑刺的人,应予尊重。他们会让工作做得更好。”
对监督爆粗口再次提醒我们,有些人还需要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除了学习相关知识,处罚也是教育。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报,3名打记者的人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负有领导责任的镇长被提名免职。此次鲁山县这位爆粗口的工作人员,是否也会受到相应的“教育”呢?
王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