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公示。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10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拓展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老旧街区改造转变,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该局就加快推进老旧街区改造工作下发通知。此外还发布了将于本月16日起实施的《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技术导则》。
先治理后改造 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
根据通知,应梳理完善全市老旧街区基础信息,按照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服务设施等分类统计,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联动,逐步形成治理、改造、运营维护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
坚持“先治理、后改造”,明确整治违法建设、圈占绿地及排查危险房屋等综合治理标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圈占绿地等,影响改造工程的应在改造前拆除。推动屋顶太阳能热水器拆除、空调更新或移机、防盗窗拆除和内置金刚网防护窗加装等,清理规整楼体立面外窗护栏、晾衣架、空调冷凝管等附着物。按照“能入地皆入地、应规整尽规整、须套管均套管”原则,提前实施缆线整治。
老旧小区11项基础类改造内容应改尽改,其中建筑物修缮中的防水、外立面、公共楼梯间和通信多网合一、缆线规整入地、排水雨污分流等应作为重点高标准实施;11项完善类和6项提升类改造内容能改则改,其中建筑节能、加装电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及充电设施、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智慧化建设等应作为重点优先列入改造。
需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同意方可进行
应全面向业主宣讲改造内容、政策、方案、标准等。改造内容应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不得流于形式,严禁虚报征集意见资料。老旧小区内的改造内容需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所在街道应畅通线上、线下联系群众渠道,原则上每周举行业主座谈会,采用设置意见征求箱、网上交流平台等方式,动态了解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群众诉求落实情况。可采取集中采购电梯以量换价、统一洽谈家电以旧换新等措施,推动居民出资同步进行户内个性化改造。
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审批部门将施工许可信息推送给市、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加强改造项目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
改造完成后,实施主体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依法由有关部门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可以邀请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专业经营单位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验收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等,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回访、质量保修制度和投诉、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向居民发放保修事项告知书,按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及时解决改造项目后续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筑外立面色彩、工艺、用材原则上遵循原有规划设计,融入原有城市风貌。将同步实施的加装电梯融入立面工程。加强立面材质、颜色变化部位等细节处理,因地制宜实施楼体彩绘等,美化建筑立面。
加强各责任主体对改造政策、改造设计、施工标准等的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有能力、有水平的单位及人员参与改造,逐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技能水平。
各类管线只改一次 改造一次到位
建立支持居民个性化改造需求机制。业主户内下水管道、供热等专有设施设备,有改造意愿且自主承担改造费用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应纳入老旧街区同步改造内容。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街道办、居委会等积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组建协调推进小组,明晰实施流程,尽早开展征集意见,组织协商,及时协调纠纷,寻求加装电梯最大公约数。落实加装电梯奖补政策,提前考虑管线避让等,实施集中采购、连片加装、统一维护,有效降低居民出资额度。暂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因地制宜在楼道改造中增设休息座椅、爬楼代步设备等,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难问题。
推动各类管线只改一次、各类改造一次到位,实现专营设施设备与老旧街区改造同步推进,改造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开挖敷设管线。
据了解,去年,全市共改造318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9.2万户,完成投资40.64亿元;新启动改造35个城中村(超原计划6个),同步推进58个续建项目,已完工25个项目,其中13个项目、1.2万户居民顺利回迁,共完成投资234.6亿元。今年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老旧街区改造拓展,城中村改造向宜居宜业蝶变。今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73个,计划完成投资64.8亿元,面积约1109万平米,惠及居民13.77万户。同2022年相比,项目数、投资额、改造户数分别增加48.7%、63.6%、49.6%。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