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城乡困难居民生活影响,4月1日起,我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七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7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90元提高到1050元。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52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4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为780元。
▲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扩容至63项。
3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对广告监管、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11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继续为市场主体“松绑”,帮助企业尽快走出疫情困境。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不予处罚事项已扩展至63项。
▲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
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响应市民祭扫烈士需要,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拓展网上祭扫功能,升级“青岛英烈网”(http//qdyl.org.cn),引导市民通过网络新媒体渠道文明、时尚、绿色网上祭扫烈士。
▲西海岸新区发放援企资金稳定就业岗位18万个。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交流群等渠道,推送万余条援企稳岗政策解读信息,并主动对接2000余家符合条件企业,协助办理申报流程,保障合规企业应享尽享。同时,安排专人受理企业申请,提高审批发放效率,实现资金当日到账,推动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已通过企业申请9119起,发放稳岗资金396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8.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