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自资告字〔2024〕14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行业准入条件 拍卖起始价土地单价(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元)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亩均税收 能耗标准 环境标准
容积率 建筑密度 非生产性用地比率 绿地率
1 370214003021GB00099 城阳区流亭街道青兰高速以南、安顺路以西、双流高架路以北 10281 一类工业用地 ≥2.0 建筑系数≥40% ≤7% ≤15% 50 通用设备制造行业 984 10116504 504万元/亩以上 50万元/亩以上 开工前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 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或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2 370214004015GB00022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三路以北 17479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884 15451436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开工前根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或年电力消费量,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或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3 370214004015GB00021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南 20000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金属成型机床制造行业 884 17680000 833.33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4 370214004015GB00024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北 8933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行业 883 7887839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5 370214004015GB00023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北 13706 一类工业用地 ≥1.5 ≥40% ≤7% ≤15% 50 增材制造装备制造行业 884 12116104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6 370214007001GB01677 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北、规划一号线以南 18661 一类工业用地 1.5-2.0 ≥35% ≤7% ≤20% 50 专用设备制造行业 851 15880511 800万元/亩以上 30万元/亩以上 开工前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 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或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注意事项:
1.工业用地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1号地块竞得人与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流亭街道办事处签订《城阳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6915025。
2号至5号地块竞得人与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分别与棘洪滩街道办事处签订《城阳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669760512。
6号地块竞得人与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河套街道办事处签订《城阳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7821115。
4.本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详见出让地块的《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
5.本次出让地块内的砂石土资源属国家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统一处置,不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满足消纳要求的工程建设产出物统一由平台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本次出让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境外的企业60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应提前进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终止。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3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2日9时至13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签字盖章后上传。
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时,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城阳区内注册、非城阳区注册)。
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地点: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6号CA认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66791604。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2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61.56885万元,3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411.78645万元,4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51.80485万元,5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392.6769万元,6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20.6440万元。(上述税费需向其他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本次拍卖出让地块权属清楚,四邻无争议。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土地踏勘日利用现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姜勇 赵硕 兰晓妮 0532-87868971
联系地址:城阳区城阳街道顺城路6号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