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青岛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岛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2.公示阶段:批前公示。
二、公示方式: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大厅(东海东路78号)。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
四、反馈方式: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大厅现场意见箱。
咨询电话:8389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