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腾退本就困难重重,当“腾房难”遇上被执行人“玩失踪”,更是难上加难。近日,平度法院执行局妥善处置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从“逃避执行”向“主动腾房”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顿甲、顿乙与被告宗丙、宗丁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先后历经一审、再审等程序。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先后采取多种送达措施无果后,依法适用公告送达,并作出判决:宗丙、宗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涉案房屋的最西一间以及对应院落腾出并交付给顿甲、顿乙。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义务,顿甲、顿乙遂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三番两次故意规避执行。经公安机关协助,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活动轨迹,发现被执行人宗丙名下车辆曾在涉案房屋附近出现。执行法官于次日凌晨5点到达宗丙家中,向其出示并宣读预拘留通知书,严肃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依法将其拘传至执行局。
此时宗丙仍拒不腾退房屋,并拒绝提供宗丁的联系方式和下落。执行法官一方面严正释明拒执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诉求,释法明理,并承诺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宗丙表示,涉案房屋院内,有其新建的偏房一间,应归其所有。法院立即协调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认可新建偏房归宗丙所有。达成一致意见后,被执行人表示自愿腾退涉案房屋,于当日将该房屋以及对应院落顺利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