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

青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年内全覆盖

青岛日报 2024年01月14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晓峰

  本报1月13日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

  《意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建成以区(市)快递园区为中心、镇(街)快递共配中心为集散、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支撑,点网相连、双向互通、高效便捷、运行稳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2024年年底前,各相关区(市)快递园区、镇(街)快递共配中心实现全覆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

  《意见》重点围绕推进区(市)快递园区建设运营、推进镇(街)快递共配中心建设运营、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运营、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等融合发展、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渠道、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包括引导企业改建或新建快递园区、支持快递共配中心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将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纳入公益性岗位服务范畴、试点打造邮政快递与供销合作机制、为生鲜规模特色农产品开通冷链运输、依法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等。

  《意见》明确,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督导考核等三个方面实施保障措施,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工作纳入市现代物流产业链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的资金补贴,按照县级快递园区和乡镇级快递共配中心实际投资额的10%和30%分别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和15万元,同时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