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青岛日报 2022年02月15日

  2021年10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2强清16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外运有限公司提出的对东方新亚欧大陆桥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请东方新亚欧大陆桥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东方新亚欧大陆桥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9A,邮编:266071,联系人:魏文新; 联系电话:(0532)85753063。

  东方新亚欧大陆桥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