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该享受每度0.56-0.62元的民用用电价格,现在却要按高出一倍多的价格缴费;原本一直缴纳的暖气费用,却要在供热结束后补交费用。9月20日,本报《这些养老机构水电气热,为何难享平民价》一文受到关注。问题究竟出在哪?涨价的原因又是什么?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1 养老机构可按民用价格缴纳电费 前提是需自己申请
针对文中提到的李沧区两家养老机构在缴纳电费遇到的问题,记者联系了相关电业部门。当记者问及养老机构的电费缴纳是否可以执行民用价格收费标准时,李村供电所工作人员表示,养老机构可以按照民用价格缴纳电费,但前提是需要自己申请,需要提供民政局关于“青岛市社会养老机构享受优惠资助”的申请表,有自己企业的变压器,审核通过就可以按照民用价格执行。
针对怡园·时代城长者公寓遇到的电费缴纳问题,记者联系了李村东部供电所,“养老机构想要申请民用电价格,需要跟所在物业协商去国家电网办理转供电手续,然后提供民政局出具的‘青岛市社会养老机构享受优惠资助申请表’向所在辖区的供电所申请。如果是低压供电,辖区内供电所可以办理,如果高压供电需要去供电中心办理,申请成功后需要自费安装变压器。”李村东部供电所工作人员表示,“怡园·时代城长者公寓想要办理转供电手续,按照相关规定,所在物业需要将所有供电设备需要通过国家电网检验合格,且无偿转让所有供电设备。”
随后,记者联系了怡园·时代城长者公寓所在辖区的碧桂园物业,但在了解记者的来意后,对方拒绝接受任何采访。
此外,对于京口路某养老机构提出的合表改造户表问题,李村供电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同样涉及转供电的问题,“不过并非养老机构提出改造户表这么简单,我们为用户输送电是根据变压器而非电表,养老机构想要使用民用价格,需跟房东协商,自费安装属于养老机构的变压器,再进行后续申请工作。”
记者查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19)5号文件获悉,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所以,不管是怡园·时代城长者公寓还是京口路的某养老机构,他们的电费收费标准都不能以房屋性质而发生改变。
2 供暖价格上升原因是供热成本上涨 养老机构可按面积或流量计费
针对福寿星爱心护理院提出的暖气缴费问题,记者联系了辖区内的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养老机构都是按照流量计费的,2022年有过一次价格上调,根据2022年10月份青岛市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规定的。”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孔 淏说。“早些年养老机构按照流量收费,有一个基础热价,然后按照基本单价9.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42.29元/吉焦收费,但去年发改委文件中注明如果跑流量,流量的价格不再享受居民价格。养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按照面积计费还是流量计费。”
孔淏表示,按照新的调整方案,养老机构按照流量收费要比早些年贵了,但仔细算下来养老机构缴费还是按照流量缴费比较划算,“流量缴费可以自己控制开关,比较方便还节约成本”。
孔淏告诉记者,去年青岛市发改委通知发布比较晚,福寿星爱心护理院未确定是否按照面积缴费还是流量缴费,于是先预付了5万元暖气费,待供暖季结束后,暖气公司联系护理院确定了流量缴费,“是根据去年护理院所使用流量计算出来暖气价格共60432.4元,护理院又补交了剩余金额”。
据悉,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三区非居民用热价格通知》,通知表明,市南、市北、李沧三区养老机构,如采用热量计费,最高销售价格为94.13元/吉焦,通知有效期为一年。而对于今年如何收费问题,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今年暖气收费标准目前还未发布,但会根据价格核算成本来定价。”工作人员回复。
当记者问及2022年冬季养老机构暖气收费为何涨价时,工作人员称:“我们发布通知是供热公司价格成本核算而来的,去年好多供热公司供热原料由原来煤炭改为天然气,考虑到价格成本有所上升才调整暖气收费标准的,成本上涨是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据悉,调整后若流量收费纯商业价格是125元/吉焦,但养老机构可享受财税优惠政策,本着成本共担、适度让利的原则,青岛市发改委在此基础上对养老机构实行优惠价格94.13元/吉焦,养老机构可根据面积跟流量二选一来缴纳暖气费用。
此外,对于中海锦年长者公寓提出的问题,发改委工作人员称:“去年发布价格调整时间是在10月31日,临近供暖季,中海锦年所在辖区的供暖公司调价告知函是8月份发布的调价通知,在我们发布通知后,他们也是按照文件指导价格94.127元/吉焦执行的。”
记者 许瑶 臧硕